军人离婚有哪些后果
假如军人私自离婚,即未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赞同并出具证明,擅自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,那样将遭到军队的处分。其后果不只关乎个人情感生活,还可能涉及到军队纪律与法律规定。
1.当军人提出离婚时,应持严肃慎重的态度,确保不违反法令,不败坏道德。这一处分旨在维护军队的纪律与稳定,同时也体现了对军人婚姻关系的特殊保护。
2.离婚需得军人赞同的规定,仅限于非军人向军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状况。假如由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,或双方都是军人的状况下,则适用普通法定离婚理由加以裁判。
3.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,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合法权益,确保判决既公正又合理。
2、军人离婚手续办理步骤
军人离婚手续的办理步骤相对复杂,需要遵循肯定的规范化程序。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步骤:
1.配偶是地方职员的军人离婚手续:军人一方需要离婚的,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。符合《中国民法典》规定的离婚条件,并经他们赞同的,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赞同离婚。
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,他们坚决不认可离婚的,部队可商请他们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,调解无效的,政治机关出具证明,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2.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离婚手续: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需要离婚的,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。
调解无效,并符合《中国民法典》规定的离婚条件的,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,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3.特殊状况的离婚手续:配偶是地方职员,配偶一方需要离婚,军人一方赞同离婚的,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赞同离婚;军人一方不认可离婚的,政治机关不能出具证明,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。
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手续的审批程序、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,需确保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建议。
找法网提醒,在整个办理过程中,军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军队规定,确保离婚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。同时,也应重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,确保离婚过程的公正与合理。